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将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定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强调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使传统中医药发扬光大。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医药工作,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药产业质量提升、有效增强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多次研究政策措施,部署推进重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中医药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形成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和重要抓手。《规划》的印发实施有利于从国家战略层面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体制机制,更好地解决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利于充分调动地方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共同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工作合力。《规划》各项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将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使中医药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