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期实践积累、世代传承,或在传承基础上创新发展,至今仍在应用推广的:中医药诊疗技术、方药、文献。具体包括:
1.中医药诊疗技术:一是散落在民间,在民间一定范围内长期使用,未纳入中医药高等教育教材或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且疗效显著的传统中医药诊疗方法、技术;二是由中医药人员在长期 教学、临床、科研实践中创立、发展、重新挖掘和整理使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影响力或疗效显著、独创独有的诊疗方法、技术。
2.方药包含中医药经验方、中药特色炮制技术和特色制剂方法。包括:
中医药经验方: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在各级医疗机构或民间一定范围内长期广泛使用,对某一类疾病或证候具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秘方、验方。
中药特色炮制技术: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不同于药典所载、具有鲜明炮制特色或炮制后药材产生独特疗效的中药特色炮制技术。
特色制剂方法: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以中国传统药物为原料,具有较为独特的加工制作工艺,制成具有一定规格且有独特疗效中药制剂的特色加工技术。
3.文献:是指散佚在民间的中医药古籍孤本、刻本、手抄本等。
1.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对纳入我市“中医药良方妙技名录”的项目,将对持有人、持有单位颁发“重庆市中医药特色技术贡献奖”荣誉证书。对无偿贡献秘方、绝技的,视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2.加强登记保护和科学研究。对列入我市“中医药良方妙技名录”的方药类、技术类项目,详细记录功能主治、适应症、禁忌症等内容,做好登记存档,联合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实施保护。
3.加强传承和推广。对列入我市“中医药良方妙技名录”的特色技术,支持其持有人(传承人)建立相应的技术传承工作室,给予一定项目资金支持。支持纳入名录的持有人、持有单位与市内医疗机构通过师带徒、定期坐诊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促进传承与发展。优先推荐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优先支持举办市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遴选一部分技术作为推广重点,采取举办培训班、送技术下乡等方法推广至基层医疗机构。
4.加强宣传展示和推介。举办专题会议,邀请纳入名录的项目持有人开展讲座、路演、展示等活动,扩大影响力,加大宣传推介。支持医疗机构邀请对接纳入名录的项目持有人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传授,支持各中医医院积极引进特色项目。召开中医药特色技术推介工作会,对临床效果好、群众需求高的项目由项目持有单位或引进单位组织开展培训推广,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推广情况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断除禅病得良方,从此妙技不虚名。
诚挚欢迎您提供线索!
征集系统:https://jcjxyun.com:8995/
来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医政处